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10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9.69分,比上月减少0.55分,比上年同期增加0.31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08%。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一升三降”现象。
守法率指数为91.94分,比上月减少0.24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8.18%,比上月下降0.30个百分点。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4.48分,比上月减少1.13分,达到“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下降,选择“很满意”或“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81.31%,比上月下降1.88个百分点。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5.08分,比上月增加0.15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缺失现象减少。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3.73分,比上月减少2.89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非机动车乱停放、违章设摊和跨门营业现象增加,其中出现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的路口较上月增加9处。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法》,本月各区随机抽取6个路口,继续对骑、乘电单车佩戴安全帽(头盔)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10月份深圳市骑、乘电单车佩戴安全帽(头盔)的比例,即头盔佩戴率为85.34%,比上月下降0.21个百分点。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大鹏新区得分最高,为97.69分,其次是光明区,得分为95.23分,宝安区得分最低,为87.26分。(记者 韩文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