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自贸办在苏州片区召开江苏自贸试验区重点任务督导推进机制第一次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国发〔2021〕12号),研究江苏省贯彻落实举措,专题研究苏州片区建设发展工作。
江苏省商务厅自贸协调处负责人首先介绍了“国发〔2021〕12号”文相关情况及下一步贯彻落实思路打算;南京、苏州、连云港自贸片区相关负责人汇报了片区相关工作情况及诉求建议;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及任务分工,对相关政策进行了细化解读,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建议。
另外,会议专门安排5家省有关部门听取苏州片区建设发展情况汇报,就片区提出的相关诉求建议进行研究讨论,明确下一步思路举措。
江苏省自贸办副主任崔健在讲话中指出,江苏自贸试验区2019年8月挂牌成立以来,聚焦“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发展定位,持续深化制度创新,加快落实试点任务,建设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要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进一步加大压力测试力度,研究制定江苏省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政策意见;加快推进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认真谋划推进联动创新发展区建设,认真做好明年领导小组会议、年度工作要点及自贸试验区深化方案研究制定等重点工作谋划;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对国家有关部门常态化汇报争取机制、对三大片区重点任务指导推进机制、对市场主体常态化需求征集解决机制、与兄弟省市常态化沟通交流合作机制以及自贸试验区建设评估总结复制推广等长效机制,有效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合力。
在专门听取苏州片区工作情况汇报后,崔健强调,苏州片区两年来聚焦“一区四高地”目标定位,保持“探路、引领、突围”的奋斗姿态,持续深化制度创新、开放创新、产业创新、联动创新,工作取得了亮眼成效,为江苏自贸试验区走在全国前列作出了重要贡献。
他表示,下一步,希望苏州片区争当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排头兵,对标CPTPP等高水平经贸规则加大压力测试力度,培育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功能;争当首创性集成化差别化改革探索探路者,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推动制度创新迈上新台阶;勇当科技和产业创新开路先锋,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勇当联动发展一体化发展先行者,加强与长三角自贸试验区、省内联动创新发展区联动合作,在辐射带动全省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苏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