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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发布《广州市白云区关于防止城市更新中大规模拆迁建设的通知》。

据悉,《通知》指出,要坚持走高质量发展的城市更新之路,进一步落实各城区城市更新工作部署,在白云区原有政策体系的基础上,重新强调历史文化保护和树木保护的重要性;促进减少规划,促进集约、经济和可持续的土地利用。原则上,城市更新单位或项目的拆建比例不得大于2。

此外,我们应该保留所有建筑物,而不是随意移动它们。我们应该拆除历史建筑和有保护价值的旧建筑。我们不应该让它们年久失修。我们应该修理它们,而不是使用它们,让它们长期闲置。不要使用过度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模式,注意生产和住房的比例,合理确定更新模式、容积率、建筑高度和建筑密度。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指出,各阶段的安置地块应先于融资地块建设。融资地块预售前,重建安置房竣工面积占重建安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融资地块竣工面积占融资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此外,通知称,应在重建项目融资地块上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融资地块的所有预售资金将保留在当前的重建安置资金中,用于支持村民的临时安置、重建安置房的建设和公共分配,以进一步保护村民的重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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