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抢抓RCEP生效实施机遇,支持广西香料产业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充分调研全国各地创新做法,在“小步快跑”实施生产加工企业药食同源商品进口改革的基础上,印发《进一步深化食品用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广西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均可依程序申请进口药食同源商品,符合方案规定的条件可免于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同时,广西企业可通过无纸化方式申请并在广西任一口岸报关进口。广西企业进口药食同源商品时可获得与广东企业同样的便利,意味着将进一步推动广西香料、药食同源中药材加工等产业发展壮大。

6月7日,中国(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上线药食同源商品进口备案系统,面向广西各地推广应用。系统实现药食同源商品进口备案申请,出具和查看《不予受理进口备案申请告知书》等功能,企业可依据《进口药食同源商品和准入国家(地区)目录》所列,向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提出进口备案申请。

企业可登录中国(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地方标准应用通关申报模块,点击药食同源商品进口备案系统入口。登录成功后,可查看当前已经新增暂存的申请记录条,可设置筛选条件进行查询。同时按要求录入申请详情,可随时暂存,点击暂存后出现提交按钮,必须完成所有必填选项才可以提交。

下一步,广西商务厅将会同各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加大货源组织力度,积极宣传有关规定和改革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企业顺利进口药食同源商品,推动改革取得更大实效。 (冯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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