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电发票是什么

全电发票指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是由税务局为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的目的所推行的一种以过去的电子发票为基础所进化的发票形式,全电发票在过去电子发票的基础上,重新设计了票面要素,简化了购买方、销售方的信息,同时取消了发票联次的设计及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栏。

与过去的电子发票一样,全电发票主要也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两种类型,纳税人无需税控设备以及无需向税务局提交票种核定的申请即可进行全电发票的开具,在一定程度上为纳税人提供了便利。

全电发票和电子发票的区别

1、是与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

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2、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不需申请领用。

简单地说就是全电发票的开具的不需要依托于税盘开票,不需要在向税局申请领用发票,依旧是已电子票据的形式存在。

3、税局对试点企业进行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管理

税务机关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4、红字发票开具需要受票方确认

(1)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2)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冲红流程,经对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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