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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下发通知,决定实施住宅区、楼宇标准地名电子证照。这意味着今后市区住宅区、楼宇的命名及更名不仅会更加高效便捷,而且有助于变得更加规范科学。

从今年8月份开始,合肥市市区范围住宅区、楼宇命名工作交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受理、审核,负责批准发证。按照程序,该局收到命名申报材料后,安排实地踏勘。住宅区、楼宇名称联合审核办公室组织联合会审,情况复杂的名称审查邀请专家参加。最终,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核发《标准地名使用证书》。

根据最新的通知要求,今后本市市区范围内(安巢经开区除外)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标准地名实施电子证照。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办理住宅区、楼宇标准地名业务时,可直接在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上传相应资料,提交申请,无需前往建设局提交材料。审批通过后,建设局将在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系统核发《标准地名使用证书》电子证照。

以后,《标准地名使用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可作为办理其他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推行电子证照后,该局将不再制作和发放纸质标准地名证书。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如需要纸质证书,可自行打印。除了市区外,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和巢湖市(含安巢经开区)可参照执行。

随着市区范围住宅区、楼宇命名办理流程进一步调整优化,意味着今后全市住宅区、楼宇的命名及更名不仅会更加高效便捷,而且有望变得更加规范科学。通过实施标准地名电子证照,有助于更好地减少地名命名、更名的片面性盲目性,从源头上把好地名命名、更名关,尤其是防范不规范地名问题出现。

(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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