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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宣城市民政局获悉,为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防止“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规行为发生,该市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宣城市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由乡镇(街道)统筹做好本区域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工作,村(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定期巡查、及时发现、主动报告,第一时间按照程序进行办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同时,乡镇(街道)对救助家庭开展定期核查,依据政策及时调整保障类型和救助金档次。
该市民政部门加强与乡村振兴、人社、卫健、医保、残联、公安等部门信息比对机制,实行一月一比对,对产生的预警信息逐一摸排核实,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开制度,坚持低保对象长期末端公示,使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在阳光下运行。
截至今年10月底,该市保障低保对象67893人,其中新增低保对象2905人,退出低保对象5107人;保障特困人员14374人,其中新增特困供养对象1051人,退出特困供养对象750人;开展临时救助2871人次,支出资金516.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