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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共享单车在满足最后一公里需求、促进绿色出行、便利百姓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但是,有的人却对随处可见的共享单车打起歪主意。今天(4月18日),记者从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下关派出所获悉,该派出所查处一起故意损毁共享单车案,违法当事人被依法处于行政拘留。
3月31日,某共享单车运维工作人员张某报警称:在其负责的网格区域看见一人骑着疑似自己公司的共享单车,奇怪的是该单车无车篮、无车锁,原本的车身颜色也被涂改,疑似被损坏。
接警后,下关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现场走访与报警人指认,违法嫌疑人王某被迅速锁定,并被民警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王某对故意损毁并“独享”共享单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我在路边看到一辆没有上锁的共享单车,心想正好可以改装下自己骑,没想到竟然违反法律了,现在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在南京某船舶公司打工的王某下班回集体宿舍途中发现一辆未上锁的共享单车,后将其搬回宿舍,用扳手“撬”、打磨机“切”、“磨”等手段,拆掉该单车的智能锁及菜篮组件,又将车身喷涂其它颜色油漆,还用网购的车锁锁上,作为自己平时上下班交通工具。目前,王某因损毁公私财物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
警方提醒:共享单车具有公共属性,不可私自占有。私占行为会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和运营商的经营管理带来不利影响。对故意破坏、改装、毁坏、盗窃共享单车,以个人占用为目的将单车加锁、转移至非公共区域存放等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袁伟航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