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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黎先才)9月7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安排。从今年8月至11月,全省开展“集中攻坚”整治,对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目前我省已成立由15个省直部门联合组成的工作专班,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到位。在专项整治“攻坚”期间,将组织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重点部门专班人员在省住建厅集中办公。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在“集中攻坚阶段”后,今年12月至2024年6月为“全面巩固提升阶段”。在集中攻坚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整治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坚决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等问题;整顿城镇燃气及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市场,从源头严控安全隐患增量。

第三阶段从2024年7月开始,为“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将通过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加快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市场监管机制和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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