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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上午,《陕西省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宣贯会议在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召开。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凯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交通厅、应急厅等7个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市、县(区、市)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及有关行业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陕西省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5月5日公布,自6月15日起施行。此次会议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有关要求,深化巩固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发展成果,统一各级各部门对《陕西省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重要意义的认识,有力有序推动《办法》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陕西省自然灾害易发多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灾害风险防范的压力持续加大。抓好《办法》落实落地,对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加强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反应灵敏、作风过硬、专业高效”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党委政府有效履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的底板工程。

会议要求,一是补齐短板,加快推进队站建设。对于全省97个森林草原火险区域,要优先建设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补充人员和装备。二是专门管理,有效提升队伍战斗力。三是落实保障,确保队伍持续稳定。要支持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交通出行、就医、子女入学、参观游览、住房保障等优待政策,激励广大政府专职消防员长期献身消防事业。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为确保《办法》宣贯取得实效夯实思想根基,提供坚强保证。要清醒认识陕西省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入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确保《办法》宣贯上下贯通,一体推进。要结合职能定位和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大队站建设、人员力量、车辆装备、经费保障等投入。要重点研究突破体制机制性问题,把职责范围内的建设、管理、保障等有关内容明确好、落实好,全力推动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迈入速度、质量、效益同步提升的快车道。

华商报记者 田睿 实习生 夏榕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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