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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下午,记者从山东费县女医生控告前夫“投毒”案当事人刘畅(化名)处获悉,上诉人高某森败诉,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据刘畅向记者提供的判决书显示,一审判决后,高某森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被害人股骨头坏死系上诉人给被害人大量使用地塞米松所致;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存在超出委托事项范围出具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时故意遗漏临沂市人民医院的用药情况、未对2021年3月30日的诊断结论分析等问题,申请重新鉴定;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判决书中关于上诉人高瑞森及辩护人所提“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经法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综合考量犯罪事实、危害后果认罪悔罪态度等全案情节,对其判罚并无不当。该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对于维持原判这个结果,刘畅表示自己还是比较满意的。刘畅告诉潮新闻记者,自从一审结束后,除了积极接受医院的治疗,自己也在对相关涉事单位进行追责。

二审判决书由受访者提供

此前该案于2023年2月10日在费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审法院判决被告高某森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当天,刘畅曾开心地告诉记者,“我赢了!”当时,刘畅告诉记者,一审判决结果应该是顶格判处。

据潮新闻此前报道,2016年刘畅因身体出现不明原因的严重问题,曾多次入院治疗并辗转多家医院查找病因,但均无所获。直到2017年9月,刘畅在家中发现7支未使用的地塞米松以及大量其他抗生素等药品后当即报案,但警方却因没有犯罪事实而不予立案。

无奈之下,2019年7月,刘畅在社交媒体上公开举报,称同为医生的前夫高某森从2016年两人婚后开始,就使用大量激素药长期对她“投毒”,此事随后引发舆论关注。2022年3月,高某森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费县警方立案侦查,同年4月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

2023年1月11日上午9时,该案在费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未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刘畅告诉记者庭审很顺利,检察机关称“鉴于被告作案手段很残忍,且案件持续了6年,对受害人精神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社会舆论和社会影响很恶劣,检察院提议要从严从重处罚,给社会一个警示。”

一审开庭现场李沐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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