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昨天被周杰伦起诉,今天网易又遭到了体育明星苏炳添的起诉。据企查查APP显示,苏炳添起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权,案件将于5月18日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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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涵盖的范围比较广,一般是指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作为手段和工具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所产生的纠纷。
而就在一天前,周杰伦连同旗下的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起诉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件由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开庭排期为4月17日。
送周杰伦新专辑惹了祸?
先来看案情更清晰的周杰伦和网易的纠纷。去年7月,周杰伦发布新专辑《最伟大的作品》,网易雷火出品的游戏《天下3》在微博发起了“转抽送100张周杰伦新专辑”活动。但对这一活动,周杰伦方面并不认可。
三天后,杰威尔音乐官博发表声明,表示“本公司强调从未授权该游戏使用周杰伦之音乐作品,亦无授权其赠送周杰伦演唱会门票,该公司活动与杰威尔音乐无关,亦与周杰伦无关,并非官方授权活动。”
在浙江润杭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思颖看来,如果网易雷火只是单纯购买了一批专辑用来送游戏用户,通常来说问题不大,“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他们在宣传当中屡次提到了周杰伦并可能因此获得大量流量,就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关系。”
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定义,“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因为《天下3》的宣传,一些粉丝可能误以为这款游戏和周杰伦有关,网易雷火有借助周杰伦的影响力进行引流,破坏商业规则的嫌疑。”此外,在周杰伦和网易的案件里,网易是有可能对周杰伦及杰威尔公司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等带来损害的。
从实际宣传看,《天下3》确实屡次提到了“周杰伦”,并且在游戏里也推出了名为“周杰伦最新专辑·凭证”的道具,用网友的话来说:“蹭了周杰伦的流量”。
这个案件也让朱思颖联想到了此前西安交大和陕西趣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案子。后者在运营公众号期间,在内容制作时多次使用西安交大的校名、简称、昵称以及校徽、校训,还在平台上搞抽奖活动,涉及包括西安交大在内的多所高校校徽和校园文创产品。
最后,法院判决陕西趣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道歉并赔偿5万元。
“此类案子最复杂的是,判定原告和被告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以及赔偿金额的计算上。”她说,“周杰伦方需要举证,网易雷火对自身造成了损失,或者从营销活动中获利,但通常比较难以量化,最终由法院酌定概率会更高一点。”
苏炳添多次为维护肖像权出手
至于网易和苏炳添的纠纷,由于目前案件没有公开信息,朱思颖判断,大概率涉及肖像权和名誉权的纠纷。这也符合苏炳添的一贯作风。
去年以来,苏炳添在北京、广州等互联网法院都提起过诉讼,将10多家企业告上法庭,基本上都与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有关。
比如,去年10月8日,他起诉了新东方关联公司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由也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去年7月,他与得物App关联公司上海识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开庭,一时也引发全网热议。起因是得物在一篇推送中使用了苏炳添未经授权的肖像图。
同样因为肖像权,苏炳添还起诉了石家庄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等,赔款金额3000元至20.5万元不等。
“和文娱明星相比,苏炳添的维权意识要强很多。”朱思颖认为,作为体育明星,苏炳添在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上比文娱明星少了很多顾忌,“比如,他涉及最多的是肖像权,没什么似真似假的绯闻八卦,另外也不需要像文娱明星一样那么依赖媒体,需要维护关系。”
不过,“苏神”不是每次出手都能赢。在一些情况下,法院会认为互联网上的内容对苏炳添肖像的使用是正面的,且不涉及到商业利益,也不会对大众产生误解,就不构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2022年7月15日,苏炳添在2022世界田径锦标赛男子100米预赛后。新华社记者吴晓凌摄
关于明星肖像的使用,朱思颖也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案例。此前,明星朱一龙在一家火锅店就餐。半年后,火锅店老板将那天的消费小票打印出来,用ps制作了一张带有朱一龙签名的海报用于宣传,导致很多粉丝慕名前来。这就是典型地将明星的肖像权用于不正当宣传。
针对苏炳添起诉网易侵权,网易有道相关人士回应,已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尽可能消除侵权影响,并积极配合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