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下调至7.8%;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调整至4494元,上限调整至24042元;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率……
今天(4月6日)上午,南京市委市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会上解读了《关于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的通知》,介绍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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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南京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发《关于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的通知》《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再次降低职工医保缴费率,预计全年为参保单位减负约29个亿,惠及参保单位23万余户;预计为灵活就业人员减轻负担约1亿元,惠及灵活就业人员近47万人。
一 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再次降低单位缴费率1个百分点,即用人单位的单位缴费率由8.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下调至7.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个人缴费率2%维持不变。
二 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4月1日起,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调整至4494元、缴费工资基数上限调整至24042元。
三 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率。
4月1日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在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率7%与个人缴费率2%之和的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即缴费率由原来的9%降为8%。
过去3年,南京市积极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费率、职工医保费缓缴等助企纾困政策,累计为企业减负超过110亿元。
2020年,实施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减半征收6个月,从9%减半至4.5%。
2021年,阶段性下调单位缴费率1个百分点3个月。从9%下调至8%。
2022年起,持久性降低单位缴费率1个百分点,从9%持久性下调至8%;实施单位医保费缓缴3个月。
落实全民医保计划,基金收入实现“应收尽收”。
截至2022年底,南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数达到539.49万人,比2021年底净增35.53万人;统筹基金备付水平达到14.2个月,比2021年底增加2.2个月。
全面深化招采制度改革,基金支出实现“腾笼换鸟”。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集中采购计划,积极开展医用耗材治理“南京探索”,打出招采谈判“组合拳”,落实及自行开展30余次医药价格谈判,节约费用70亿元,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购药负担。
创新实施中西医融合的DRG改革,核心指标实现“三降低”。
2022年住院总费用同比降低8.74%,次均费用同比降低10.25%,统筹基金支出同比降低9.8%,控费效用持续凸显。
始终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守好参保群众“救命钱”。
运用医保信息平台,开展线上智能监控,开展“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医保卡套现”等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累计追回医保基金约6.4亿元。
(来源:江苏新闻 新闻广播广播/彭迪帆 编辑/沈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