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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药店买药也能按政策报销
爷爷奶奶自费压力减轻了
长江日报讯(记者王春岚)“这个500元‘门槛费’不是让您先交500元现金。您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购药,只要医保目录内药品达到500元,超过部分的药费就可以按标准报销了。”“那还蛮划算,给我们这些老年人和慢病患者减负了!”弄清楚医保新政后,居民董奶奶满意地离开。
这一幕发生在江岸区中山大道的武汉市龙阳大药房。近期,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落地实施,该店第一时间将最新动态以海报形式张贴在门口,此后,每天都有不少居民进店咨询,工作人员纷纷化身讲解员,耐心为居民解答政策变化。
“过去,参保职工在武汉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只能使用个人账户或者现金购药。部分老年人为节约现金,总是参照个人账户余额‘精打细算’购药,导致停服和漏服药物,不利于控制病情。政策调整后,这些爷爷奶奶购药的自费压力大大减轻,今后可按要求用药,提高健康水平。”该药店负责人许曼丽说。
3月1日,接受长江日报记者采访时,许曼丽介绍,药店地处汉口中心城区,周边居民众多,老年慢病患者也多。以前,居民到药店来开药,只能使用个人账户或者现金,有些老年人基础疾病较多、药费较高,自费负担较重。本次政策调整引入“门诊共济”保障,一方面,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居民在合规医疗费用达到门槛标准后,超出的药费可按照门诊统筹政策报销。另一方面,新政策还开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药费负担较大的老年人,还可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使用子女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支付药费,减轻压力。
许曼丽为进店购药的老顾客陈爷爷算了一笔账:陈爷爷患有多种基础疾病,每年购买医保目录内药物,除了个人账户上的3120元外,还需自费5000多元。调整后,按照新政策,在药店购药可参照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8%的医药费。除去500元门槛费,陈爷爷的普通门诊费用可按最高限额报销4000元,自付费用减少约2000元。如果和子女账户“共济”,自费部分还可进一步减少。
“像这样把账一算,爷爷奶奶们很快就能理解新政策的调整。”许曼丽说,今后还将和同事们一道,继续为居民解读医保新政策,让大家买药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