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假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相关资料图)

暑假在即,为进一步落实“双减”政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子女假期托管难题,满足学生个性成长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鼓励有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积极开展暑假托管服务,现就做好2023年我市中小学校暑假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全市城区、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有托管服务需求的学生。

二、服务时间

6月26日(周一)- 8月31日(周四)

每天托管时间段为:上午8:30-11:30,中午11:30-13:30,下午13:30-17:00。学生和家长可根据需求,自主选择,也可根据学生需求,提供适当延时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一)组织基础性托管服务。学校开放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教育教学设施,在教师的看护指导下,按照作业管理要求完成当天的暑假作业,开展整本书阅读和分享交流活动,开设书法学习课堂,每天安排形式多样的体育锻炼一小时活动,组织趣味性集体活动,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结合学校的实际,开展适宜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和项目化学习。

(二)开展个性化拓展活动。根据学段和年龄特点,结合学校实际,提供思政类、科普探究类、手工制作类、艺术鉴赏类、体育拓展类、心理健康类等课程,丰富暑假托管的服务内容。各学校应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特色课程做好暑假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以及社会实践基地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学生的体验式学习能力和身心健康水平。有需求的学校可以适当引进经主管教育部门审核的校外特色类课程资源、师资资源,签订服务协议,供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

(三)适度安排差异化学业辅导活动。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坚持不上新课、不留书面作业的原则,采取分层分类的方式,每天安排一节课时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四、组织实施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加大投入,积极创造条件,改善托管场所环境,在坚持“公益普惠、公开服务、自愿选择、安全第一”原则下,扎实有效组织实施好暑假托管服务,力求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多样、参与服务人员多元。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湾里管理局应利用好片区学校共同体建设模式,充分运用片区学校共同体优质资源,探索片区学校共同体联合创新托管育人模式,做好暑假托管工作。鼓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积极探索“利用社区场地、发动社区力量、教师走进社区”等方式开展暑期托管,构建“家、校、社”联合育人模式。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应做到“应开尽开”,各县区教育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一校一案”要求制定暑假托管服务实施方案,确定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

(二)“晒”好服务内容项目清单。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应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学校公示栏等,“晒”方案、“晒”课程、“晒”师资、“晒”特色等,让家长和学生详细了解暑期托管服务的项目内容,方便自愿选择服务时段和个性化拓展服务项目,利于学校做好统筹安排。

(三)服务周到组织线上线下报名。暑假托管全市使用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报名,信息化管理平台将于6月19日开通报名通道,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立即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各自端口,发布本学校的托管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有序引导组织家长在线自主报名。如果一时难以完成线上报名的家长,学校应主动耐心地接待家长做好线下纸质报名登记工作,事后再由学校帮助家长完成线上填报工作。托管准备工作应于暑期开始前全部落实到位。

(四)暑假托管服务期间的班级设置。各学校根据报名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数量,视情况可以按原有班级安排,亦可进行跨班、跨年级合班管理。托管服务期间,可采取同伴互助、小组学习等方式组织各项学习与活动。若遇学校报名人数不多、学生和家长仍有托管需求的,可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明确一所牵头学校,开展联合暑假托管服务,将有需求的学生安排在相对就近的学校接受暑假托管,解决家长和学生的需求,也可根据就近原则以社区为单位进行混龄托管,教师走进社区开展托管辅导、组织兴趣类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需求“全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认识做好暑假校内托管服务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暑假校内托管服务作为推动“双减”工作往深处走、往实处做的重要举措,总结课后服务和暑假校内托管的经验,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细化工作方案,优化服务内容,精选课程资源,严格遵守“双减”有关政策要求,确保暑假校内托管服务高质量开展,确保做到有托管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二)加强统筹,确保要素强保障。各县区教育部门应参照春秋学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教师待遇,对暑假期间义务教育学校托管服务的收费和教师取酬予以明确;市属学校参照所在县区标准执行,不得违规收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所在区域公办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要免收托管服务费用。引进校外特色类师资或课程的,收费按照县区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学校代收并根据协议支付。对中午有在学校用餐需求的学生,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提前和供餐公司做好沟通,并参照日常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供应午餐,让家长放心满意。

(三)加强协作,确保师资多渠道。各学校要组建由党团员教师、优秀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引导和鼓励青年教师支援参与,承担起暑假托管服务的主要任务,并合理安排好教师参与暑假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充分的休息。积极吸纳退休教师、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和有特长、有余力的家长志愿者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

(四)加强教育,确保安全零事故。各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要完善暑期托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细化分工,完善措施,责任到人。学校应安排专人定期对托管期间使用的器材、场地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紧盯大型器材使用安全问题,对易损、易松动的设施必须做好检修与定期维护。加强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做好抗暑防高温工作,确保师生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假期。

(五)加强督促,确保服务优效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中小学生活动中心、教研单位应深入所属学校调研,发现好的做法加以总结推广,针对存在的问题指导改进办法。要就南昌市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应用加强督促,组织学校和家长应用平台进行课程管理和反馈。市、县(区)两级“双减”专班应常态化、随机性对暑假托管服务开展检查,对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开展访谈、了解情况。市县两级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学及责任督学加强常态化精准督导,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反馈情况。

各学校实施方案于 6月17日前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 案,未经备案不得擅自发布课后服务内容。各县区、市属学校于7月31日前报送暑期托管阶段性小结,9月10日前报送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总结,包括经验做法、实际成效、问题困难、工作建议等。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暑假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由南昌市中小学生活动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254160750,报送邮箱:2195099663@qq.com。

请各县区、学校平台管理员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商定学校选课、课程匹配和学生报名等技术工作。课后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技术联系人:陈喆 ,联系电话:18970979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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