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消保委通报了一则维权案例:消费者吕先生认为购买的“可吞咽低氟”儿童牙膏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希望退款却被拒绝。经金山区消保委调查,“食品级”牙膏确实不靠谱,最终促成了经销企业与消费者和解。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上海辟谣平台调查发现,这并非个案。目前,仍有不少宣称“可食用”“可吞咽”“食品级”的儿童牙膏在售,而且是电商平台、社交网站的热销款。根据今年1月起施行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这些产品都涉嫌违规宣传。消费者应注意鉴别,相关电商平台和监管部门也要承担对应的审查责任。

网络平台上有大量儿童牙膏标注“可吞咽”

在淘宝以“儿童牙膏可吞咽”为关键词搜索,立刻出现大量儿童牙膏,均在显著页面表示具备“可吞咽”的特点,更有品牌打出了“可以吃的牙膏”“果萃营养”等噱头。

还有牙膏直接称“可以吃”

从产品介绍看,这些儿童牙膏只是增加了天然原料的使用,减少了人工色素、防腐剂等成分,但并非食品。有的品牌一边在产品首页宣称“可吞咽宝宝牙膏”,另一边却在详情页用小字标注“牙膏并非食品,请勿大量或多次吞食”。

有些牙膏在“详情”栏介绍了并非食品

至于那些宣传“可以吃的牙膏”或“有营养的牙膏”,更不靠谱。它们只不过是具备水果口味,能减少儿童对刷牙的反感,却与营养没有任何关系。

牙膏有“营养”,可信吗?

然而,儿童牙膏打出“可吞咽”“可以吃”等旗号,是被国家规定明令禁止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避免儿童化妆品性状、气味、外观形态等与食品、药品等产品相混淆,防止误食、误用。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第二十一条明确,“儿童牙膏参照本规定进行管理”。从实际看,虽然部分牙膏品牌并未将“可吞咽”“可食用”印刷在产品包装或标签上,但它们以此作为宣传卖点,已经涉嫌违规。

金山区消保委指出,所谓“可食用”儿童牙膏是一个悖论——如果添加了防腐剂,那么孩子吞食无疑会影响健康;如果商家声称不添加人工防腐剂,那么牙膏开封使用后,难免会滋生细菌,儿童的免疫力相对较低,吞食后有害健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所以,商家不应该以“可食用”为宣传噱头。

事实上,除了“可食用”儿童牙膏,《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出台,也是因为部分儿童用化妆品存在用“食品级”误导公众的现象。

金山区消保委对此提醒,化妆品的安全性与它是否“可食用”没关系。商家即使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来生产化妆品,也并不代表生产出来的化妆品是安全的。

上海辟谣平台则发现,为了规避国家规定,部分儿童用化妆品或牙膏存在“打擦边球”的现象:在电商平台和社交平台上,违规宣传现象并不少见,但相关产品在包装和标签上,却非常谨慎,很少直接将“食品级”“可食用”等字样印刷上去。以上现象应当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可从广告宣传的角度加大对这类行为进行监督。同时,电商平台和社交平台也要承担审核责任,不能放任商家违规宣传、误导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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