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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12月10日,新京报记者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相关方面获悉,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该意见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腾退宅基地的可以购买限价房。
意见明确,对自愿腾退宅基地进城购房的农村居民定向销售限价商品房,并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限价商品房可由各县市有关国有企业在城区或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中心镇建设。对未腾退宅基地进城购房的农村居民,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上述限价商品房销售价格、购房补贴标准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
在权益保障方面,意见提出,进城购房的农村居民,可以申请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与城镇居民均等享有教育培训、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创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其在原户籍地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的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
此外,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针对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有关国有企业建设限价商品房和个人住房贷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