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日前印发《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推进粮食消费前各环节减损;完善粮食节约减损标准体系;开展粮食仓储环节浪费调查评估;加强餐饮行业管理;完善餐饮行业标准与规范;大力推动餐饮行业自律;开展反餐饮浪费政策效果评估。

《方案》还要求,推进机关单位食堂反食品浪费;开展学校食堂餐饮节约行动;建立食品捐赠需求对接机制;健全临期食品销售体系;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反食品浪费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反食品浪费执法;严格食品浪费相关信息监管。这是今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施行后,国家对该法的进一步细化落实。

避免“舌尖上的浪费”,使其法治化才是根本。而即使有了反食品浪费的法律规定,也必须将其落实到位。对此,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准备,出台《方案》可谓来得及时。落实反食品浪费法,避免食物浪费,必须有配套措施,也需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如此才能保障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据统计,我国每年浪费粮食达3500万吨,接近粮食总产量的6%,浪费掉的粮食可满足3.5亿人一年口粮的需要。如此浪费食物,令人心痛!因此,减少食品浪费,必须把行动落到实处。既要养成节约食物的习惯,积极践行“光盘行动”,也要重视“源头减量”,在全链条上确保食物不被浪费掉。而这一切,都必须依靠法律的执行力。

推进食品浪费治理,必须增强针对性,如此才能提升有效性。而唯有法律,才是更具刚性的“他律”,也是最有效的方式,这也是出台《方案》的初衷。只有将制止食品浪费纳入法治化轨道,并将其扎实落地,才能避免“抓而不实”,也才能达到长效治理食品浪费的目的。

总之,让遏制食品浪费最终走向法治化,《方案》就是配套措施。它覆盖面广,有措施有重点,也有监管规定,是让反食品浪费法落实更见实效的有力之举,令人十分期待。节约粮食、敬畏食物,依法遏制食品浪费势头,唯有将措施执行到位,一个浪费食物可耻、厉行节约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才能逐渐形成,也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作者 刘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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