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通报了各设区市2020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我市再次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实现“四连冠”。据悉,这是省级层面对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最大肯定。
2020年12月底,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省有关部门和设区市召开考核动员部署会,要求设区市开展自查自评。今年1月底,省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省统计局完成各设区市公众满意度调查。4月上旬,省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考核等级划分、考核结果处理等建议,并征得省委组织部同意。12月初,结合国家对我省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情况,最终确定各设区市成效考核结果:“优秀”等次5个,分别为:苏州市、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
2016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63”专项行动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在全省率先动员部署、率先开展领导明察暗访、率先开设曝光专栏、率先启动约谈问责,调度、督办、通报、考核等多措并举,形成了污染防治合力。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从2016年的66.9%上升到2020年的84.4%,PM2.5浓度从58微克/立方米下降到33微克/立方米,两项指标实现双达标,在全省均排名第二。全市50个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92%,全面消除劣Ⅴ类,取得“水十条”考核以来最好成绩。长江42条主要通江支流水质优Ⅲ比例达100%;太湖、阳澄湖湖体水质总体达到Ⅳ类,太湖连续十三年实现安全度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5.2%、17.02%、14.13%、13.76%,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24.47%、21.23%、21.38%。碳排放强度较2015年下降18.41%,达到“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时序进度。生态文明建设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2020年达到91.8%,较2017年提高9.9个百分点。(记者惠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