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安责险新模式推广至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及工矿企业

苏报讯(记者 璩介力)近日,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台《关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工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将之前危险化学品领域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成果推广至全市工矿重点行业领域,并创新“保险+服务+信息化”的新模式,进一步夯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昨天,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召开专题推进会,部署相关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是利用市场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措施。

2020年初,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已完成危化行业投保安责险全覆盖。从近两年的实践情况来看,安责险在苏州危化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苏州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面广量大,且中小微企业占比大、各种重点高危企业众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势在必行。为此,苏州市应急管理局于近日出台了《意见》并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

根据《意见》,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鼓励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其他重点高危领域企业投保。全市工矿企业以企业为单位进行投保,保障范围包括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投保企业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投保企业以外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相关财产损失赔偿以及事故抢险救援、法律服务等费用。

《意见》明确了承保机构的资质能力要求、投保企业的责任和事故预防服务标准及流程、差别化基准费率和费率浮动调整机制等,还明确了建立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构建“保险+服务+信息化”的安责险模式。

“保险机构需建立以提高投保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能力为重点的保险服务体系。”苏州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险机构应当在签订安责险合同后30天内,明确一名“安全管家”负责与投保单位沟通联系事故预防服务。在保险周期内,保险机构要组织风险管理专业人员、安全生产专家或者外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等,为所有投保企业提供有针对性、专业化的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进一步发挥安责险在事前风险防范和事中风险控制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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