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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晚,徐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徐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徐州市将继续深化巩固义务教育招生改革成果,保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稳定。同时,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等相关政策文件,对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优抚对象等提出新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小学入学年龄。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徐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至8月中旬,8月20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制定,并及时公布。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儿童入学小学须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的应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这也对一段时间以来网上有关“6周岁上学有新变化”的传言作了澄清。
徐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今年要求进一步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徐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随迁子女父母的居住证、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的适龄子女等优抚对象。经评审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在徐州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实施方案》(徐委发〔2021〕15号)相关规定安排入学。
今年与去年一样,在全市范围通过“徐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实施网上报名招生,家长可以线上报名、线上查看审核进度及结果,学校对家长提供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线上线下审核和线上录取。具体由各县(市、区)制定方案,并发布报名指南。
《通知》明确,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凡是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如果民办学校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一次性全部录取,不需要进行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操作规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电脑随机派位必须有公证机构或纪检等部门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是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为实施主体,《通知》增加了教育部“鼓励各地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的要求。同时,今年市区初中招生将继续执行“双胞胎(多胞胎)自愿申请捆绑摇号”的政策,其他各县(市、区)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未被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施教区公办学校空余学额足够的要全部接收;空余学额不足的,按照“户籍、房产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排序接收,学额已满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来源:徐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