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共同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今天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同意内地基础服务机构和香港基础服务机构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简称“南向通”),“南向通”将于2021年9月24日上线。

公告称,“南向通”是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发展、推动内地与香港合作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内地机构投资者拥有更多的投资渠道,有利于稳步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有利于支持香港提升竞争优势,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还就“南向通”有关事宜发布了通知。通知称,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境内投资者可通过“南向通”开展债券投资,标的债券为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所有券种。“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不超过年度总额度和每日额度。目前,“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币。(记者 郭钇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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