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昨天,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苏州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多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主持会议。

根据关于苏州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济运行延续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502元,继续位居全省第一,同比增长12.8%,与2019年上半年相比增长15.2%,预计全年增速将与GDP增长保持同步。2021年我市确定市级重点项目400个,年度计划投资2254亿元,上半年完成投资1518.5亿元,完成率67.4%,220个计划新开工项目已开工212个,开工率96.4%。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苏州市2021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1年1至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3.9亿元,增长15.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15.1亿元,增长16.1%,税收占比86.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1.7亿元,增长7.2%。今年以来,我市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了关于提请授予第十四批“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说明及审查意见的报告。市人民政府提出关于授予威尔逊·约翰·罗伯特、马凯、迈克尔·科斯特利茨、李长明、江必旺、郑永刚等6人第十四批“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表彰他们在各自领域为苏州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及对外交流合作作出的突出贡献。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全市“七五”普法情况及“八五”普法建议的报告、关于《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及审查意见报告、关于《苏州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市和县级市、区及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了关于全市“七五”普法情况及“八五”普法建议的报告、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苏州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关于市和县级市、区及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上,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鸿声、叶兆伟、陆春云、温祥华、周昌明、沈国芳、缪红梅,秘书长李永根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翔,市委常委、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乐明,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徐美健,副市长江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陈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清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军,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辉斌列席会议。(记者 朱雪芬)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