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朋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国家联防联控机制综发《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我院从2023年1月8日起全面恢复常态医疗服务工作,为确保您来院就诊顺利顺畅,以下情况请您知晓并配合:
1、进入院区不再查验核酸检测或抗原证明;
2、门诊实行实名制分时段预约,可通过下面途径进行预约挂号;
3、请携带身份证就诊,在我院身份证就是就诊卡;
4、就诊全程注意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
5、预约就诊时间段提前30分钟至自助机取号,在各诊区等候就诊;
6、非必要不陪同,病情确需陪诊者,一患一陪同;
7、发热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急危重症患者请到急诊科就诊。
门诊部
2023年1月10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12月26日发布公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将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并于2023年1月8日起正式实施。
分类管理一直是我国传染病防控的策略,依法科学管理也一直是我国应对传染性疾病的基本原则,具体将一种传染病划定为法定的或者不列为法定的传染病,列为哪类法定传染病,是综合考虑病原体的特性、疾病的特征、传播速度和范围、对生命健康的危害、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以及人群的免疫水平、卫生健康系统的防控救治能力等多种因素做出的决策。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例如人类对病原体认识的深入、防控救治能力的提升、人群免疫水平的提升等,传染病的分类就会做出相应的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也会做出相应的优化调整。当前,我国法定传染病共有40种,其中包括甲类2种,乙类27种,丙类11种。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包括新冠、非典、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丙类传染病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感等。“乙类乙管”,就指的是乙类传染病,用乙类传染病的管理措施来处置。
实施“乙类乙管”,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
从目前来讲,奥密克戎是全世界流行的优势毒株,虽然感染人数多,但致病力相比原始毒株和其他变异株明显减弱,将逐渐演变为一种常见的呼吸道传染病;就疫苗接种情况来看,目前疫苗接种覆盖人群及疫全程疫苗接种人数分别占全国人口的92%和90%以上;从防控工作基础看,医疗救治能力得到提升,逐步统筹实现新冠感染者的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加之国内外新药不断研发等,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就是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工作等基础上作出的防控策略调整,是实事求是、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的主动作为,是为了不断提升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乙类乙管”绝不是放开不管,重点是强化服务和保障。要抓实抓细医疗救治资源准备,着力做好群众用药需求,全力做好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防护和救治,特别是强化老年人疫苗接种和健康管理,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等等。
我国已经具备将新冠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基本条件,这一调整将有助于更好的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医疗卫生需求,有助于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这一调整打的是有准备之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