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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武汉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涉鞭案件84起,依法处罚90人,其中,行政拘留46人,罚款44人,共收缴烟花爆竹3208件。

因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发展需要,经各新城区政府发布通告,各新城区原烟花爆竹限放区域新增列为禁放区域。2022年7月1日开始,武汉市行政区划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禁鞭办获悉,春节将至,为确保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取得实效,武汉警方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相关宣传、清查、封堵力度。全市公安检查站和卡口派出所在进出城主要道口设置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运输、携带烟花爆竹行为;在全市集中开展禁鞭宣传、清查行动,重点清理检查鲜花礼品店、婚庆礼仪、殡葬服务公司以及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物流配送集散地等,及时查缴烟花爆竹。同时,广泛开展禁鞭宣传,通过集中宣传、入户宣传、巡逻宣传、媒体宣传等方式,营造浓厚氛围,让禁鞭规定家喻户晓。

1月4日晚,东西湖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巡查中发现,男子高某正在金山大道二十一支沟以北桥栏附近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制止,并对高某依法处以罚款。

同日,黄陂区公安分局蔡家榨派出所对辖区内小超市和副食店开展禁鞭专项巡查,发现兴崛大道有3家副食店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民警将经营店主田某、王某、蔡某3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违法行为人田某、王某、蔡某行政拘留5日,收缴非法鞭炮烟花157件。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禁鞭区域内,禁止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严禁邮寄或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车(船)、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违反规定的,由公安、工商行政、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或者处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春节将至,请广大市民文明过节,为保护人身安全和生态环境,在禁鞭区内请勿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被处以罚款。

长江日报出品

采写:通讯员王威 陈龙 记者戴旻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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