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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湖北宜昌市猇亭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件,一男子一时兴起网购了一堆射钉枪零件,自己在家动手组装改造了两支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法条链接

案情显示,2019年,被告李某(化名)在网上浏览短视频时看到卖射钉器的广告,于是便在此短视频APP上购买了射钉器、射钉弹、钢管、钢珠等物品,在自己的出租房里按照短视频步骤改装射钉器,并带回其老家,击发成功后藏匿。

2022年5月,李某又通过手机短视频APP购买射钉器、钢管等物品,按照网上视频的方法改造射钉器,并藏匿于出租屋内。经鉴定,李某非法改造的射钉器是以火药为动力进行射击的枪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2支,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鉴于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根据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危害程度,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对于相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法官提醒,射钉器由于外形和原理与手枪相似,故又叫射钉枪,是利用发射空包弹产生的火药燃气作为动力,将射钉打入建筑体的工具,常规的射钉器不属于管制物品,可以自由流通,但如果对常规的射钉器进行改装,使之具有枪支的性能则是违法犯罪行为,千万不可“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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