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46-49年的解放战争中,我军的武器装备日渐提升。46年我们的炮兵部队才刚刚起步,到了49年全军已经装备各型炮1万余门,其中不乏美式155毫米重榴炮。在40年代,大炮无疑是攻坚的利器,无论是攻城还是攻打国军的坚固阵地,可以说最不能缺少的武器就是火炮了。不过在解放战争后期,针对一些历史名城的重点部位,出于保护需要解放军部队往往会对火炮的口径及使用范围做出限制。其中最特殊的一座城市就是上海了,在49年5月其市内的争夺过程中解放军严令不允许使用火炮,这也是整个战争中唯一一座完全不准使用炮轰的大城市,连北平、南京都没有得到过这个待遇。不过当时在上海闹市的苏州河附近,还是有我军士兵开了两炮,这是怎么回事呢?

首先明确一下,49年5月,国军有20万重兵把守上海门户,重点设在外围。若真的没有大炮助阵,华野是无法推进到上海市区的。所以在攻打城市外围的战斗中,华野并没有不得使用火炮的禁令。当时不允许炮轰的范围,仅仅是上海市区。因为上海在三四十年代就已经是当时全亚洲最大的城市,连香港和日本东京比起上海的繁荣程度都是有所不不及的。更重要的是,由于开放非常早,众多欧美国家的对华机构和金融中心都在上海市区,解放军此时要收复的并不止是南方的一座大城市,更是将来国家发展所依赖的经济脊梁。因此对于上海之战我军不能硬来,需要尽最大努力保存这些重要部位,这才有了华野不得使用火炮攻城的命令。

负责在5月25日攻打苏州河以北市区的华野部队,是聂凤智的27军。可以想象,敌人在市区的各栋高楼设置了高射机枪,只要一向桥对岸冲锋,马上遭到高处火力扫射。最好的办法自然是拿炮轰,楼倒了,前行之路就畅通无阻了。在普通的中小型城市战役里,这种情况肯定会进行炮兵攻击。但是由于前面所讲的禁令,27军对高楼上的敌人机枪火力束手无策,这令官兵们非常气愤。

27军的一位营长,名叫董万华。此人是部队里非常出名的硬脾气,渡河这一战,自己营里的弟兄减员过半,他心疼又懊恼,瞪大眼睛怒吼着“开炮,马上给我轰掉对面那座洋楼!”下属哪敢开炮?谁敢动就是了不得的事情,华野军纪是很严的。董营长发火了,不管这些,命令炮兵马上对准河岸边的大楼。于是炮兵战战兢兢的架起山炮,对着河对岸拉开炮闩,一炮击中大楼的墙壁,造成了损伤;另一炮因为紧张竟然打偏了。阵地上所有人都感到吃惊,友邻部队互相询问:是禁令已经被取消了吗?可以开炮了?军指挥部知道这件事后马上下令全军停止进攻。董营长受到了军部的严厉批评,不过聂军长倒也十分理解部下的焦急心情,没有对他的营长额外处罚。在这之后,再也没有部队敢在上海城内尝试开炮了。

最终我军还是过了河,没有依靠大炮,而是用工兵发现的城市下水系统,派部队从下水道秘密潜入了河对岸,敌人措手不及之下被俘1000多人。另外我军的情报活动起了作用,国军51军长刘昌义,是我军积极争取的对象,此人在权衡战局后率部队起义,上海终于得以顺利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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