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青光眼患者不重视定期复查,等发现视力下降再去检查,却发现视功能已经损伤很严重了。市人民医院眼科主任医师马伊提示,青光眼的治疗是终生的,病情变化复杂多样,需要患者坚持就医,重视随访复查,防止视功能损伤。
部分青光眼患者的病程进展比较缓慢,即使眼压升高,患者也往往感觉不到,如果不进行长期的规律随访复查,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丧失视功能。一部分患者即使进行了治疗,也不一定都能满意地控制眼压或将眼压控制在正常范围内,没有到达“靶眼压”的状态,视神经损害仍会进展。此外,青光眼的各种治疗可能会有副作用和并发症,如果不进行随访复查,将会对青光眼患者造成危害。
青光眼随访需要1次的项目有:眼压1~2个月测量1次,尽量控制在“靶眼压”以下;视力、视野等,6~12个月复查1次,必要时3~6个月复查1次;眼底照相、OCT检查,包括眼底情况如视神经是否萎缩及状态、视盘C/D比、神经纤维层厚度等;必要时复查房角、前房深度、瞳孔、晶状体及全身情况。
另外,不同情况的患者随访复查的要求也不同。
新发现的青光眼患者:首次就诊眼压不太高的患者,规律用药两周左右,眼压才能趋于平稳,因此可以两周左右再进行复查;首次就诊眼压较高,局部用药不能控制的患者,2~3天内需进行再次复查,调整治疗方案。
激光或手术治疗的青光眼患者:遵医嘱复查即可。即使眼压控制稳定也应定期随访复查,不可掉以轻心。
青光眼的高危人群,包括高度远视或高度近视者、糖尿病患者、高血压等心脑血管疾病患者、有青光眼家族病史的人、长期失眠或性情急躁者等人群,每年至少检查1次。
眼底血管疾病患者,如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视网膜静脉阻塞等患者,容易继发新生血管性青光眼,该病对视功能损伤大,预后较差,建议遵医嘱定期随访复查。
白内障患者,白内障的膨胀、成熟甚至过熟可能继发青光眼,提倡尽早治疗白内障,避免不可逆的视神经损伤。(记者 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