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晚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拓展文化旅游消费、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持续优化汽车消费环境、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继续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5个方面提出了共计16项举措。

其中,在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方面,《措施》提出了3项举措:一是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对现有符合安全要求物业改造为租赁住房,简化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整规划的手续,盘活存量资源。二是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结合实际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简化提取流程。三是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方面,《措施》提出了1项举措:鼓励各地市在2022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省对各地市活动实行奖补政策。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方式,全面促进家电消费。省级财政对各市通过财政资金补贴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热水器八大类家电“以旧换新”的实际支出部分(核销金额)给予奖补,对珠三角地市(不含深圳市)按其实际支出的50%比例补贴,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地市按其实际支出的70%比例补贴。省级财政根据各市家电消费市场规模确定最高补贴资金并切块下达。

在继续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方面,《措施》提出了2项举措:一是各地市落实《2022年广东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计划于9月底前完成发放消费券的省级奖补资金,由省财政预安排资金支持。各市完成发放后根据实际财政支出情况对预安排资金进行清算。二是鼓励各地市继续发放零售业(不含汽车销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领域消费券,消费券抵扣金额最高不超过20%,时间开展至2022年10月31日。省对各地市发放消费券实行奖补政策,对珠三角地市(不含深圳市)按其发放消费券实际支出的50%比例补贴,每市最高补贴不超过1450万元;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地市按其发放消费券实际支出的70%比例补贴,每市最高补贴不超过700万元。省财政按标准提前将奖补资金下达各市,根据实际财政支出情况进行清算。(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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