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武汉市创建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提出将不断提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水平,着力破解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难题,有效促进社会物流降本增效,助力区位交通优势加快转化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枢纽链接优势,加快打造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打造“153060”城市高效配送圈
《实施方案》提出,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创新发展,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完善城市货运配送管理体制机制,共同推进货运配送规范、有序、绿色、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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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明确,将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在城市货运配送网络、新能源车辆、通行便利、配送模式、市场培育等重要领域率先突破,选择若干重点区域先行先试形成示范,不断优化城市货运配送体系。同时,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监测服务平台,加强配送企业日常监管和服务质量考核,提高货运配送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货运配送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目标:培育一批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支持一批绿色低碳、循环共用的物流运输装备运营服务平台,建设一批集约智能、功能完善的城市货运配送枢纽,发展一批衔接顺畅、资源共享的城市配送新模式,到2025年10月,实现城市绿色货运示范企业较创建初期车辆平均日单车行驶里程提高20%、吨公里运输成本降低10%、周转量能耗降低3%,建成功能健全、资源集约、协同共享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形成以干支衔接型物流园区、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站为支撑的城市货运配送三级网络体系,打造15分钟内完成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30分钟内实现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高效衔接、60分钟内实现相邻城市互联互通的“153060”城市高效配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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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超300个末端共同配送网点
为优化城市货运配送节点网络布局,武汉将结合产业布局和“四港、一核三翼、三集群”物流空间布局,建设5个以上干支衔接型枢纽,服务区域间甩挂运输、多式联运、仓储集散等物流服务需求,形成铁路、航空、公路等多种干线运输方式与城市配送之间的快速衔接。
《实施方案》明确,将充分匹配全市生产、生活资料配送需求,大力发展“多用户共同配送”模式,布局建设8个以上公共配送中心,开展采购、集货、分拣、存储、理货、加工、送货、信息处理等物流业务,推动配送中心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升级。
社区物流配送站面向物流末端“最后一公里”,承担社区内生活物资集散、电商快递配送、生鲜配送等功能,《实施方案》提出,充分利用邮政、商贸等现有终端网点,进一步完善城市末端配送体系,新增投入300个以上末端共同配送网点,建成覆盖15分钟社区生活圈以及住宅小区的智能末端配送体系,满足“最后一公里”配送需求。
新增充电桩4万个
随着全球环保理念的不断兴起,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未来物流配送的重要趋势。《实施方案》提出,将加快新能源车辆及标准化载具推广应用,鼓励支持企业采购和应用列入推荐车型目录的自主品牌新能源配送车辆,推动城市配送车型向标准化、专业化、厢式化、清洁化发展,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4500辆,到2025年10月,城市配送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80%。
为保障新能源物流车辆高效运行,《实施方案》鼓励城市配送企业与供电企业深度合作,创新商业模式,引导企业参与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货运车辆集中式换电站建设落地,新增充电桩4万个,城市配送新能源货车与充电桩的配置比例不高于4:1。
在物流标准化工作方面,发挥托盘标准化试点企业带动作用,加快标准托盘、标准物流周转箱(筐)等物流载具推广应用,鼓励发展带板运输,完善构建循环共用体系。支持叉车、货架、月台、运输车辆等上下游物流设备设施标准化改造。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引导快递企业简约包装,减少二次包装。
逐步减少燃油货车通行证发放
为确保配送车辆通行更加便利高效,武汉将持续推进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提高新能源物流配送车通行便利程度。公安交管部门将划分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区域,设置绿色物流区、零碳控制区和适度管理区,合理规范配送车辆的通行时间,建立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区域和时间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配送车辆通行证件审批管理,按周期逐步减少燃油货车通行证发放比例,引导支持城市配送车辆新能源化发展。
进一步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和停靠装卸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提出,将制定配送车辆停放措施,在商场、超市等有密集装卸作业需求的区域,设置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专用临时停靠装卸点200个以上。
依托全市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贸物流、医药流通、邮政快递领域大型骨干物流企业,武汉将建立物流配送应急保障“白名单”制度,分类分级建立物流配送应急保障重点企业、设施和运力清单,保障应急状态下货运物流通畅。
中心城区大型商超共同配送比例超5成
如何创新城市配送运输组织模式?《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发展“集中采购+共同配送”“集中仓储+共同配送”“连锁采购+统一配送”“网订店取”各类配送组织模式广泛应用,中心城区大型超市(卖场)、连锁店等商贸流通企业采用共同(集中)配送比例达到50%以上。推广末端自提配送模式,鼓励快递企业和便利店合作,发展“互联网+自建门店/合作便利店”模式。
《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发展“联运+城配”模式,加快推进公铁、铁水、陆空、陆水等多式联运与城市配送有效衔接,支持企业开展多式联运业务和高效中转集散业务,加快实现干线多式联运与城市配送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动物流运输全程“一单制”发展。
在城市冷链物流配送模式创新方面,《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发展“连锁直销+冷链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型冷链物流运作模式。鼓励企业建设冷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冷链流通全程温控平台,提高冷链物流监控效率和公共信息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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