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

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


(资料图片)

检查督导和提醒告诫

涉疫药品和物资生产经营主体,

严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价格行为,

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省局

12月7日,省局发布《关于规范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价格和竞争行为的通告》,提醒告诫全省各医药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明码标价、价格自律、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12月8日上午,省局巡查组深入益丰大药房、森林大药房、同济堂等多家药店调查了解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进销和价格情况,及时提醒药店经营者要依法合规经营,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市场秩序。

下一步,省局将联合省药监局,进一步指导全省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防疫相关药品和物资价格质量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哄抬价格、商业混淆、冒牌贴牌生产加工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十堰市局

十堰市局迅速组织辖区分局对零售药店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的质量、零售价格进行了检查,要求零售药店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严格控制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价格,对新增药品及物资上架要做到规范明码标价,按照药品流通规定,加强质量管理。

截至目前,责令4家药店现场对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进行了整改。下一步,十堰市局将对辖区药店开展全面检查,严防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出现价格违法行为,保证商品质量,营造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

襄阳市局

近日,襄阳市针对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加大价格监管,强化巡查检查力度,同时紧盯12345、12315投诉举报热线,加强对辖区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截至目前,已检查500多家医药用品经营者,对部分出现价格异常波动苗头的经营者进行告诫和约谈,责令整改到位。下一步,襄阳市局将密切关注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价格走势,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切实维护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

荆州市局

12月7日,荆州市局发布提醒告诫书,要求全市医疗药品及用品经营者严格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销售价格,不得违规搭售,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荆州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药店“四类”药品价格行为检查,查看药品经营者进货凭证、销售记录、库存数量等,调查是否存在未明码标价、囤积居奇、成本未变化大幅提高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对出现的居民投诉,及时调查,及时回应,迅速妥善处理。

鄂州市局

鄂州市局组织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内的药品器械批发企业和药店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

接下来,鄂州市局将进一步加强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咸宁市局

12月9日,咸宁市局开展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价格突击检查,先后前往德福堂大药房、广康大药房等多家药店,查看防疫相关药品的库存、进销价格、销售等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零售药店85家。

执法人员要求药店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对未标价或者标明有歧义的进行整改;不得借机哄抬价格,特别是防疫相关药品,要严格执行进销差价率,自觉履行稳价社会责任,维护稳定的市场价格秩序。

随州市局

近日,随州市局联合市医保局等部门,对全市各类药店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库存及销售价格进行了现场检查。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防疫相关药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恩施州局

恩施州局迅速行动,对医药经销商、药店等批发、零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购买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仙桃市局

仙桃市局加大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监管力度,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压实健全责任,及时下发提醒告诫函,公布举报热线,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

同时,加强服务保障,为连锁药店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加快三类医疗器械许可办理进度,畅通省内外购药渠道,全力保障抗原试剂盒正常供应,确保全市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储备充足。

荆州市石首市局

12月7日,荆州市石首市局组织全市10家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负责人召开防疫医疗药品保供稳价座谈会,要求辖区批发企业不断拓宽采购渠道,加大药品存储,全力保障市场药品供应需求;零售药店要严格做好药品进货验收关,确保从有资质的企业购进,确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销售价格,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随意捏造散布涨价谣言。

荆门市东宝区局

近日,荆门市东宝区局组成执法监管专班,深入各大药店,督促引导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经营者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公平有序参与市场竞争,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经营单位32家。

荆门市钟祥市局

12月9日,荆门市钟祥市局在零售药店开展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价格检查,重点检查商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借疫情之机哄抬物价、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等行为,要求零售药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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