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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报讯(记者 林琳 通讯员 苏民)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破解近年来基层队伍建设面临的分散独立招聘导致难以统筹管理、不合理薪酬待遇引发队伍流动性过大、基层专项激励政策面临清理等发展困境,全面打破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后劲不足、创新动力弱化等困难瓶颈,积极推动苏州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持续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围绕关爱激励主线,明确我市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制度体系的8项重点任务。

一是严格准入程序,健全以依法选任、公开招录为主渠道的社区工作者准入机制,鼓励探索专职网格员转聘为社区工作者路径程序,明确以县级市(区)为单位建立统一的社区工作者“选育管用”制度体系。

二是实施员额管理,坚持规模适度、精简高效,以县级市(区)为单位,在总量内统筹核定每个社区的社区工作者具体员额,推动交叉任职、宜兼则兼,确保队伍结构合理、充满活力。

三是提升待遇保障,建立统一的社区工作者薪酬保障体系,合理控制收入差距,建立健康疗养制度,完善工会权益保障,加强对特殊与困难的社区工作者及其家庭的慰问帮扶。

四是健全发展体系,完善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定向招录公务员的发展通道,探索对深耕基层的社区工作者给予特殊补贴,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社区工作者发展体系。

五是创新服务能力,强化队伍全科发展导向,推动社区工作者50%以上的工作时间要用于走访居民群众、联系社情民意、解决民生问题,创新探索“线上+线下”服务,积极培养能力复合型社区工作者。

六是强化使用激励,提升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建立绩效工资与个人考核结果直接挂钩机制,打通社区党组织书记解决事业人员身份、选任进入镇领导班子政策通道,明确符合条件的女性社区工作者可按55周岁办理退休。

七是加强队伍监督,完善社区廉勤监督网络,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明确社区工作者退出底线,深化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

八是推动示范引领,表彰优秀社区工作者,建立先进典型评选机制,健全完善荣誉评定结果转化运用机制,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服务基层、扎根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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