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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报废车辆最高补贴2.1万元
近日,我市印发《泰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资金补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补贴金额根据车辆类型、注册年限、淘汰时间不同,实施差别化补贴。
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排放标准,是我国根据汽车尾气排放情况制定的一项法规。国三标准指国家第三阶段汽车排放标准,于2007年至2013年间实施,根据我国目前政策,其污染物排放控制已达不到当前环境保护的最新要求。
“在今年7月1日开始全面施行国六标准下,国三柴油货车退出市场已成必然。”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处长刘晓林表示,此轮资金补贴,是为了鼓励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有效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据悉,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淘汰报废的泰州籍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凡于今年1月前在本市办理登记,交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报废时的实际使用年限距离国家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均可享受本次补贴。
《方案》将根据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类型、登记年限,设定4000元至21000元的补贴标准,不同年度淘汰车辆的补贴金额=补贴标准×系数。2023年淘汰的,系数为1.0;2024年淘汰的,系数为0.8。如在今年提前淘汰,可获得最低0.4万元,最高2.1万元的补贴。
经初步统计,我市国三标准柴油货车保有量6000余辆,我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做好通知宣传和政策解读,通过资金补贴、鼓励淘汰、区域限行等措施,推动国三柴油货车提前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