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召开“银行业保险业深入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会上,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郭武平介绍,近几年,银保监会消保局针对涉企收费、小微企业融资收费等组织了银行服务收费治理专项行动,目前银行业保险业减费让利力度越来越大,违规收费问题大幅下降,但仍存在假创新真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分段收费和多头收费四类问题。这也将成为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

清退赔付消费者245亿元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2021年,银保监会加大投诉督查力度,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2021年,银保监会消保局对7家银行保险机构进行了检查。”郭武平介绍。

银保监会还加强对纠纷多元调解的指导。郭武平介绍,目前全国已经建立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组织686个,通过这些组织,2021年成功化解纠纷11.47万件。

在加强消费者教育风险提示、加强服务收费治理、督促银行保险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方面,银保监会也不放松。在收费治理方面,“去年我们指导行业降低ATM跨行取现手续费,仅这一项银行业就实现让利40亿元。”郭武平还表示,金融机构为老年人、大学生、中小微企业、新市民等群体提供的金融服务质量问题也是银保监会关注的重点。

通过系列组合拳,消费者权益保护取得显著成效。据郭武平介绍,2021年,银保监会全系统共接听消费者来电249万通,处理消费者投诉51万件,与2020年的36万件相比增长了近50%。指导各地纠纷调解机构成功化解纠纷11.47万件,共清退、赔付消费者245亿元。

整治违规涉企收费

2022年消费者保护工作的重点是什么?郭武平透露,开展银行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开展银行业保险业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整治、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并继续加强消费者宣传教育是2022年的工作重点。

2021年,针对银行违规涉企收费问题,银保监会消保局曾分三批曝光了14个典型案例。郭武平介绍,这对市场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但是目前局部还存在一些问题。

发布会现场,郭武平披露了目前仍然存在的违规收费的四种类型。一是假创新真收费。比如一个贷款本来不是银团贷款,但是组合了几家银行以银团贷款的名义收取银团贷款管理费。二是只收费不服务。比如财务顾问服务,有些银行分支机构在贷款前给企业提供一个模板,实际上都是差不多的内容,以这个名义收财务顾问费,但并没有提供实质性服务。三是分段收费。比如抵押评估费,有些是由银行和客户协商分摊或者由银行承担,但是转嫁给了企业。四是多头收费。比如有些第三方机构包括大型互联网平台等导客引流收一笔费用,然后保险公司收取信用保证保险费或者担保公司收一笔担保费,银行贷款再收一笔利息,多头收费使得综合融资成本非常高。

郭武平表示,2022年,银保监会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一起开展为期4-5个月的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机构自查、监管抽查和检查,使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以贷收费、强制捆绑等问题得到根本性遏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落地对金融机构提出了新的要求。“现在各行各业都把信息作为竞争的核心,同时个人信息保护也存在很多问题和漏洞,所以我们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提升个人信息使用的规范性,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郭武平表示,今年的第二个工作重点就是开展银行业保险业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整治。

持续出台和完善消费者保护的相关制度仍将继续。据郭武平介绍,今年将出台《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并制定《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

保护消费者权益不仅要压实机构责任,还要继续加强消费者宣传教育,提高金融消费者素养。对此,郭武平认为,要从供给侧和需求两侧两方面入手。“从供给侧看,要压实金融机构的责任,实现‘卖者尽责’。从需求侧看,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力争做到‘买者自负’。”郭武平表示。

规范明星代言金融产品

明星的巨大号召力曾一度成为机构引流利器,但是也引发了各种乱象。郭武平直言,银保监会消保局将出台专门制度,对包括明星代言金融产品在内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进行规范,此外还将加大对违法机构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据郭武平介绍,明星代言金融产品大致有五种类型:一是代言P2P、网贷产品,二是代言涉嫌非法集资的产品,三是代言互联网金融产品,四是为金融产品或者平台进行宣传,五是为银行保险机构的某类产品或者整体品牌进行代言。消费者购买相关产品时,一要看机构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二要看产品是否符合自身的需求,特别是风险承受能力;三要看收益是否合理。此外,消费者还要防止过度借贷。

“金融产品跟一般产品不一样,信息不对称程度高、专业性强。”郭武平指出,代言人特别是明星代言人自身如果没有能力辨别代言产品的资质,也不了解产品风险,可能产生宣传误导风险,包括承诺高额回报等问题,并由此可能衍生过度消费、超前消费,带来过度负债、暴力催收等。

据此,银保监会将对机构进行相关约束。郭武平表示,第一,没有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相关营销宣传活动;第二,不得以欺诈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者服务进行营销宣传;第三,不得对资管产品未来收益、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的承诺,资管新规要求“打破刚兑”是底线;第四,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无风险、保收益等。

郭武平表示,银保监会消保局会继续加大风险提示力度,特别是针对年轻人等特定群体加强提示;同时会出台专门的制度,对包括明星代言金融产品在内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进行规范;此外,还将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压实机构的责任。(记者 仇兆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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