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广州港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拟定增募资不超4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筒仓三期工程项目、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堆场三期工程项目、新沙港区11号12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据披露,广州港的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拟认购股份数量不少于3.8亿股(含本数),广州港集团最终认购股份数量由广州港集团和上市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广州港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公告称。

广州港表示,为切实践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公司拟通过加速港口建设增强广州港航运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港口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增强珠三角港口群整体竞争力,为形成便捷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源动力。同时,公司拟形成以南沙港区为大型综合枢纽,新沙、黄埔港区协调发展,东西两岸港区分工合理、优势互补、齐头并进的格局,使港口升级换代呈现全新的面貌。

(记者 张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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