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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我市聘请的首批30名群众公议员将于明日起“上岗”,聘期为两年,自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群众公议员是指由司法行政机关选聘,参与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的人员。据介绍,适用一般程序,案情复杂、疑难的,包括行政机关内部对事实认定有争议、行政处罚缺乏明确的自由裁量基准、拟报本单位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或法律适用争议较大,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的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机关应当提交群众公议。群众公议意见应当作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执法监督意见的重要参考。
群众公议员主要从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聘,由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推荐,以及向社会公开招募。群众公议员参加群众公议活动时,享有查阅案件材料,咨询案件承办人员、行政处罚相对人或者到场的证人、鉴定人,发表个人评议意见,提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的建议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