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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4月6日,苏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正式印发《苏州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人为本人水和谐、三水统筹系统治理、协同联动多元共治的原则,具体实施六大主要任务,全面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根据方案,到2025年,苏州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力争达到100%;全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方案提出,要深入打好修复攻坚战,到2025年,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主要通江河道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持续打好太湖流域综合整治攻坚战。到2025年,太湖东部区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太湖湖心区水质达到或优于Ⅳ类,力争实现Ⅲ类;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水质黑臭,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提高流域防洪保安与水资源配置能力。此外,要坚决打赢城市消除劣Ⅴ类水体攻坚战,到2025年,全市城市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全市域内河道全面消除劣V类。到2035年,全市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环境得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美丽苏州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
方案还明确将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绿色转型发展;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染治理能力;强化重要水体保护,提升生态产品质量;加强河湖生态修复,有效实施生态扩容;强化区域协同联动,有效提升治污合力;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治理能力水平六大主要任务,到2025年,太湖(苏州辖区)蓝藻水华蔓延势头得到扭转,蓝藻水华危害明显减轻;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地表水优良比例持续增加。
为保障碧水保卫战有效实施,方案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内容。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不到位或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考核不合格的区(市),予以通报批评。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突出问题纳入碧水保卫战专项巡察范围,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