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船舶过闸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3月28日,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组织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前往张家港船闸开展《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宣传活动。

“以前,我们在船上也没人讲解新法规新政策,今天工作人员针对修改后的《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给我们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且给大家分发了纸质资料,我们要带回船上认真学习……”活动中,市港航中心业务骨干上船头向船员发放宣传手册、以实际案例现场解读《办法》的最新规定和要求,为船员讲解了船舶过闸费征收等相关最新规定和要求,提醒船员作为船舶航行中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时刻树牢安全意识,既要主动遵章守规,严格落实安全航行要求,还要做好自身安全保护措施。

同时,市港航中心业务骨干就船员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了详细解答,科普免征和加收过闸费的船舶类型、过闸费的执收单位、收费标准、减免规定、监督举报电话等,切实提升了船员的法律意识,拓宽了法律知识面。

随着时代发展,《办法》也在不断完善,自1994年颁布后,历经1997年、2011年和2012三次修订。新《办法》主要规范了五方面内容:一是扩大《办法》适用范围,并明确基本原则;二是规范过闸费的收费标准;三是规范过闸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要求;四是新增数字化高效便民措施;五是规范过闸费征收使用主体及职责。

此次活动通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宣传和讲解,让在场船员们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观念,也进一步规范了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为过往船员创造良好的过闸环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顾秋萍

校对 王菲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