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检察院获悉,为推动我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巩固深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成效,该院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文物局联合开展燕赵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该行动自5月开始至9月结束。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结合我省红色资源保护实际,重点监督纠治的问题包括:擅自拆除、改(扩)建红色文化遗址,或未经批准迁移烈士纪念设施的;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以及在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范围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危险品,排放污染物,倾倒、焚烧垃圾和其他废弃物,采石、采矿、爆破、开荒、挖掘、取土的;破坏、污损红色文化遗址和烈士纪念设施的;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拆除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标志、纪念标志的;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遗体的;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活动的及其他影响烈士纪念设施庄重、肃穆、优美环境和气氛的行为;以歪曲、贬损、丑化等方式利用红色文化遗址的;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各级检察机关将积极主动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文物行政部门联系沟通,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通过现场走访、诉前磋商、圆桌会议、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推进红色资源公益保护常态化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我省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记者 崔丛丛 通讯员 谷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