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在评议会上,常委会委员和列席的人大代表们提出了科学确定民生实事、细化标准增强实效性等多项意见。记者从正在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获悉,2021年民生实事办理中,省政府迅速落实相关意见,确保民生实事办理落地见效。截至4月底,部分民生实事已经提前完成。

2021年省政府对今年的民生实事细化为了15类52件。根据省政府反馈报告,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2021年省政府15类52件民生实事项目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截至4月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3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10元”等年度提标任务已基本落实,“实现设区市老年大学全覆盖”“新增20家护理院”“实施新改建农村公路1500公里,改造桥梁500座”“法律援助覆盖人群达到8万人”“建设5000个事实孤儿‘梦想小屋’”等民生实事提前完成序时进度,其他实事也在有力有序落实。

为了保障民生实事办到位,省政府综合施策,加大民生实事项目资金保障力度。2021年,全省民生支出预算10861亿元、增长0.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7%。一季度,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80.65亿元、增长9.1%,其中,民生支出完成2710.06亿元、增长11.1%,增幅同比提高10.8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7.9%,较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

下一步,省政府还将更加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定期报告进展情况、聘请人大代表担任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办出成效。(记者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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