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深圳市文明办发布6月城市交通文明指数。6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9.20分,比上月减少0.34分,比上年同期增加0.33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16%。

6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9.20分。与上月对比,4个分项指数呈“一升三降”现象。

守法率指数为90.30分,比上月减少0.58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占道行驶、违规载人等违法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5.10%,比上月下降0.59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4.97分,比上月减少0.26分,达到“比较满意”水平。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下降,选择“很满意”或“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81.09%,比上月下降1.56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6.08分,比上月减少0.24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现象有所增加。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8.84分,比上月增加1.18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违章设摊现象减少,出现违章设摊现象比上月减少14个方位数。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光明区得分最高,为96.24分,其次是大鹏新区,得分为96.20分。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来看,宝安区、坪山区和光明区均有所进步,其中坪山区进步最大,进步指数为0.74%。(记者 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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