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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滁州市琅琊区市场监管局对区内一酒吧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罚款2.5万元。这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滁州市查处的首例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政处罚案件。
今年6月21日,琅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派南门市场监督管理所调查辖区内一酒吧涉嫌向未成年人售酒行为。通过现场检查,询问经营者和当事人,初步查明,该酒吧自2021年9月营业以来,未在店内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标志,并多次向未成年人销售果味酒和调制酒。
根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该酒吧构成了向未成年人出售酒品,以及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的违法行为,琅琊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记者 罗宝 通讯员 季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