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接连打出“税收政策组合拳”,发布一系列税费减免政策,重点聚焦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到底能从多大程度上减轻他们的生存压力,激发发展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我们又该如何回应个体工商户的所需所盼?《新闻1+1》白岩松连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研究员梁季;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中小企业研究院副院长孙文凯,共同关注:如何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这拨税费优惠政策请查收!


(相关资料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月2日联合发布多个公告,明确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进一步为经营主体减负担、增动能。

促进个体经济发展,各地如何发力?

针对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需求,很多地方也出台了措施。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等14部门,联合出台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43条新政;深圳市“个体深信贷”正式上线,深圳个体户可凭公共信用申请信贷;而作为全国首个个体工商户在册总量破千万的省份,今年3月,江苏省印发实施了《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如何看待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扩大?

白岩松:延期的同时,部分政策进行了优化完善。比如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征范围,从原来的100万以下,扩大到了200万元以下,怎么看待这样的变化?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研究员梁季:我们可以做一下简单的测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提到200万,对应的营收大概应该在500万到1000万以上,这将对生产性服务业中的一些个体工商户带来好处。另外,从原来的100万以下,提高到200万以下,简单看上去只是数字翻了一倍,但实际上税负减轻可不只是提高一倍的问题。因为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累进税率,也就是我的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就越高,我缴纳的税款也就越多,这跟个人所得税有类似之处。反过来看,如果我要对20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也减税的话,减税额度肯定是要超过减100万元以下个体工商户的两倍以上的,减轻的幅度还是很大的。还有一点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政策里还专门强调了可叠加享受优惠政策,这就意味不会产生一边是政策加码,另一方面政策退坡,所带来相互抵消的一个效果。现在的措施可以说是好上加好。

如何看待一批税费优惠政策,延期执行到2027年年底?

白岩松:包括“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这一措施在内,大家想到了很多的税费优惠政策会延续,但是没想到一下延续到了2027年的年底,这也就意味着还将执行4年半的时间。是否出乎您的预料?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研究员梁季:是挺超乎预期的。个体工商户可以讲是民营经济的底座,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又是个体工商户这部分市场主体的底座。政策延期这么长时间,对这些小的个体工商户好处非常多。月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它相当于整个经济社会的“毛细血管”,他们遍布于城乡大街小巷,主要从事一些生活性的服务业方面的行业,就业人口也往往包括一些特殊重点人群,比如说在家带孩子的一些妇女、老人,甚至一些残疾人。一方面他们在服务民生,一方面也解决了一些重点人群的就业,还对提振消费有很大的好处。这种情况下,给这些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免税,再加上有4年半的政策有效期,对于稳定这些个体工商户的信心和预期是非常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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