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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帮我挽回了3万多元的损失。”近日,一起电信诈骗案的被害人给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电话,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7月28日,承办检察官介绍,被害人刘某某是某网络直播平台的主播,2022年,刘某某先后2次在网上遭遇电信诈骗,被骗了数万元,便与一名经常“打赏”自己的廖某讲述了受骗经历。廖某表示十分心疼她的遭遇,一来二去,刘某某对廖某产生了感情,确定了恋爱关系。
随后,廖某告诉刘某某自己在公安机关有人脉关系,能够帮其追回被骗的资金。刘某某有些怀疑,但随即就收到了廖某与某位警察的聊天记录截图。截图里,对方告知廖某可以追回赃款,但需要资金打点上下关系。刘某见截图中的警察说得头头是道,便对廖某深信不疑。
在廖某的要求下,2022年6月底至9月初,刘某某先后8次向廖某给付“公诉保证金”“结案手续费”“打点关系费”“跨省辛苦费”等共计3.08万元。钱如流水般打给廖某,被骗走的钱却迟迟没有动静,廖某对自己的回复频率也越来越低,经常找不到人,感觉事情不对的刘某某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待廖某归案,刘某某才知道,原来廖某根本不认识公安机关内部人员,他隐瞒已婚事实与自己恋爱,从一开始就是为了骗钱。
“廖某在公安机关退赔给被害人5000元人民币。到审查起诉环节后,我们也做了很多工作,希望尽可能多地挽回被害人损失。”承办检察官表示,在多次释法说理后,廖某将剩下的所有赃款退还。
承办检察官介绍,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退还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近日,经该院提起公诉,廖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承办检察官提醒,某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以交友之名行诈骗之实,希望大家以案为鉴,谨慎网络交友,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尤其是涉及自身个人信息、钱财等方面,要高度警惕,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