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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报警称骑电动车时被一辆汽车撞了,对方竟然肇事逃逸。今天,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交警到场后,经过调查发现,是女子自己骑电动车闯红灯,后在路上因避让车辆摔倒,虽然女子确实摔伤了,但交警还是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近日,泰州交警姜堰大队罗塘中队接到女子万某报警,称其在马路上被撞受伤,肇事车驶离现场。接到报警后,交警迅速赶往现场救助伤者,勘查现场。在详细询问伤者后,警方调取现场监控录像发现,事情并不是万某所说的那样,其骑着电动车不仅闯了红灯,还驶入了机动车道。
路边公共视频画面显示:当晚7点15分05秒,城区殷唐路与人民南路路口东西方向左拐车道信号灯由黄灯闪烁变为红灯,万某却视而不见,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由殷唐路由西向东快速冲向路口中央时,为了避让一辆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的面包车紧急刹车避险后摔倒。经医院检查,初步诊断万某右股骨颈骨折和右肘开放性伤口。
事故过程清晰,责任明确。第二天,交警赶到万某所在的医院,开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万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面包车驾驶人无责任。同时对万某闯红灯和不按车道行驶分别处以50元的罚款。
交警提醒,不管是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还是行人,作为交通参与者,都应该严格遵守交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谁弱谁有理,电动自行车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同样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赵卫军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