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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我妈是我妈”“已去世的亲人已去世”……那些曾经烦扰基层、深受群众诟病的各类奇葩证明,近年来随着浙江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已逐步成为历史。
近日,省民政厅、省委农办印发《浙江省涉村(社区)事项清单(2023版)》,其中包含浙江省村(社区)取消和禁入的事项清单、村(社区)出具意见和盖章事项保留清单、村(社区)出具证明和盖章事项取消清单“三张清单”。
对比《浙江省村(社区)减负清单指引(2020版)》,最新版“三张清单”内容作了七处修改更新。修改最多的,是村(社区)出具证明和盖章事项取消清单,其他两项清单个别表述进行了规范更新。
最新版清单显示,浙江省村(社区)不再开具的证明共28项,其中新增了一项“健康证明”。
“个别社区实际操作中发现,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下,法院等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要社区证明涉及人员身体是否健康。”省民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实际上这一证明社区无法出具,也不应由社区出具,因此建议增加该项。此外,这一清单还对“出生证明”“疾病状况证明”等进行了修改和细化。
清单更新后,各地如何进一步促进村(社区)组织减负增效,提升村(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
省民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在省级涉村(社区)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各地将结合地区实际,进一步梳理细化清单内容,分级制定涉村(社区)事项清单,健全完善准入制度和动态调整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强化对村(社区)负担常态化监管,及时纠正随意增加村(社区)负担的行为,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浙江省还将依托数字化改革优势,充分利用大数据,打破信息壁垒,强化信息平台的系统规划建设,推进村(社区)数据的综合采集、一网打通、多方利用,避免多头采集和重复录入,提高村(社区)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