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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据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扩大生产促进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称,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对本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2023年较2022年产量增长部分,每辆给予2000元奖励,每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措施》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对2023年3月21日至4月30日在西安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消费者给予补贴。其中,购车发票金额在9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2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9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6000元。

《措施》称,支持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对于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给予1万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措施》要求,鼓励金融机构与企业开展联动营销,进一步增加新能源汽车消费分期业务办理渠道,为消费者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支持发展互联网汽车金融、汽车融资租赁,针对汽车库存融资、供应链金融等提供特色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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