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溇水清风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资料图片)
一、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一级主任科员洪宝鉴违规向他人赠送礼金问题。
2013年年底至2015年年底期间,洪宝鉴先后多次以拜年为名义给时任鹤峰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某赠送明显超过礼尚往来的礼金。2022年12月,洪宝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综合股股长闵敬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
2021年中秋节期间,闵敬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赠送的香烟、月饼等礼品。闵敬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闵敬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降低一个职级)处分。
三、鹤峰县燕子镇清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义兵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问题。
2020年11月,朱义兵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对其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朱义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1月,朱义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全县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自省知止,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不断增强党性观念,不踩底线、不越红线。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也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考点”。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推动纠治“四风”常态化长效化。要精准研判所在地区、单位“四风”形势,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通过快递和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等享乐奢靡问题。要坚持严的基调,继续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节前谈话、通报曝光、廉政提醒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廉洁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