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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自2023年1月1日起,安徽省将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36种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相关用药临时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安徽省医保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将部分新冠肺炎治疗用药临时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以做好新冠病毒感染救治保障工作。

此次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中成药占比高。临时纳入的药品有25种中成药,占比69.44%;儿童可用药物占比高,根据相关药品的功能主治,有19种药品儿童可以服用,可以缓解疫情中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用药紧张的问题;支付比例高,临时纳入药品全部参照甲类药品管理,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相关费用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参保地医保待遇政策报销。(记者 徐慧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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