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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减少不必要人员集中造成的交叉感染,充分保障参保群众的权益,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12月30日,浙江省医保局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紧急发文强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面落实慢性病长处方服务。

通知全文

两部门强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患者病情治疗需要,及时提供最长不超过12周的慢性病长处方服务。原则上处方时间能长则长。不得以医疗机构等级和是否完成家庭医生签约等理由限制长处方。同时,两部门要求各地要加快推进互联网诊疗医保线上支付工作,为患者提供不面对面接触的医疗服务,实现在线诊疗、在线支付、线下配送到家的就医购药服务,优先将治疗发热、咳嗽等医药费用及慢性病治疗费用纳入“互联网+医保”直接结算范围。下一步,浙江省医保局将通过省级智慧医保系统对各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长处方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监测,并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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